各供应商:
我单位拟对渠县人民检察院绿植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采购,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商家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1.预计租赁数量约60盆,主要以租赁大型绿植(1.2米以上)为主,中型绿植(0.8——1.2米)和小型绿植(0.8米以下下)较少。
2.报价仅需报出绿植每盆每月租赁单价,报价单位应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达。
3.报价中包含绿植采购、运输、摆放、维护及税收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渠县人民检察院三楼办公室。
5.开启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00分。开启地点:渠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6.评选办法:按照低价中选原则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7.供应商服务承诺及报价函附后。
附件:供应商服务承诺及报价函https://res.xfj.devonline.net/d/202508/19184115-Fs5x_YlzIT2QxLYi2TeQU2CiwEDl.doc
采购单位:渠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日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18-73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