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为鉴筑牢金融领域廉洁防线。4月1日,渠县检察院就某银行副行长龙某某受贿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和庭审听庭评议活动,组织刑检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跟庭观摩评议,邀请该银行系统干部职工百余人到场庭审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综合运用多媒体分组示证,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全面展示案件事实和证据,构建起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有力地揭示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在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量刑情节等重点问题予以充分阐释,有理有据指控犯罪。同时,结合案件特点开展法庭教育,以案为例分析金融领域的廉政风险,深刻剖析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的深远负面影响,为旁听人员带去一堂直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当庭表示悔罪改过、认罪伏法。
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观摩人员围绕公诉人在出庭规范、文书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及庭审应变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了充分评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规范文书制作、提升讯问实效、优化庭审应变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通过“庭审观摩+庭后评议”,进一步强化公诉人文书规范意识,提升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水平,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
下一步,渠县检察院将充分运用“观摩庭审+警示教育+听庭评议”的形式,充分发挥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动以“观”促学、以“评”提质,一体化推动职务犯罪案件高质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