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状况及病情情况。近日,渠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组织我县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在县级医院集中进行病情诊断。
集中诊断前,县检察院、司法局与医院提前进行衔接,就诊断流程、检验项目等进行沟通,并根据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特征,有针对性地安排检查项目。诊断过程中,严格按照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认真核实矫正对象身份信息,确保病情诊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继续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提供依据。活动中,检察干警还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家属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珍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遵守法律及社区矫正规定。
此次检司联合行动,加强了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了刑事执行监督职能。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落实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诊断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推动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范化,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