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梦新程
他勇于探索,在悉心求证中,还原隐藏至深的事实真相;他坚守正道,在不懈奋斗中,践行守护民生的初心誓言;他敢闯敢拼,在勇毅前行中,书写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题样板”。
表彰奖励
2020年,获县检察院先进个人;
2022年,获县检察院先进个人;
2023年,获县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
2024年,获渠县县委2024年度机关公文写作大赛优秀奖;
履职印记
孙双,男,汉族,1994年8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法学专业,大学本科,201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渠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
初心如磐
筑牢政治之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对党忠诚可靠,信念坚定。主动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践行初心使命。
践行履职之本。作为“有事找小杜”办案团队一员,参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0余件,办理的田某华等人与达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执行监督案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和典型案例,“有事找小杜”办案团队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
常怀为民之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冷暖挂在心上,做好人民群众身边的贴心人、暖心人。认真倾听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的温度与关怀。
不负韶华
行远自迩,笃行不怠。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继续立足岗位,砥砺前行,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积极的人生态度、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守检察初心与使命,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青春与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