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检察院传达学习“读书班”精神
4月3日,渠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级领导干部和乡科级主要负责同志学习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读书班精神,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要按照市委县委部署要求,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关系,找准检察监督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切入点,把好思想转化为好思路,把高压力转变为强动力,把难点锁定为重点,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本价值追求,紧扣“对标五强样板、重塑渠检荣光”的总体要求,依托精神提振、业务提质、落实提效、全员提能“四提”年度工作思路,围绕检察监督“诉”这一基本履职方式,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诉前重调解。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诉讼”过程中,要坚持能动履职,充分研判诉的前因后果,坚决杜绝断章取义、机械司法,把调解贯穿整个诉讼活动始终,积极链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把调解工作做深做实,全力弱化社会对抗,力争辖区各类主体都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行权,各种生产生活关系都能在规则框架下运行,为生产力的新旧转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要诉中重协商。要将协商司法理念落实到办案一线,通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附条件不起诉、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职能职责,主动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执行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协商,让诉讼过程和结果得到更多的认同,以诉讼的最大公约数集聚高质效办案的最大合力,确保执法司法产品真正赋能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主线。三要诉后重修复。要摒弃“诉完了事”的传统观念,将社会关系修复纳入到检察履职的视野,在每一个检察个案中找准履职点位,通过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府检联动、定期回访等制度设计,积极参与到因违法犯罪受损的社会关系修复中,通过“我管”促“都管”,让司法影响力更有深度和温度。四要诉完重治理。要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这个履职路径,依托“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敏锐发现违法犯罪现象背后的社会治理点位,分析背后的底层逻辑,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专项报告、调研信息、法律七进等多种方式,联动各类治理力量,用法治思路推进基层治理,为辖区“一首两重”产业高质量发展厚植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