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检察院在望江镇双盘村林场开展“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植树造林共建绿色家园”补植复绿活动。
2022年5月,被告人陈某、苏某在望江镇双盘村4组(小地名为黑湾处)无证采伐麻柳72株,活立木蓄积37.47立方米,被伐林木经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鉴定为国家二级公益林。二人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益利益,2022年9月30日,本院向渠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当事人原地生态修复。
活动中,在检察干警的监督下,在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2名当事人按照要求进行补植复绿。“由于我的错误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希望通过此次补栽树苗能够弥补我的过错”陈某益看着自己亲手栽种的树苗说。此次活动中,2名当事人共补植麻柳树200余株。
下一步,渠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建立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多元救济机制,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努力建成具有生态修复、保护教育、生态观赏、法治宣传等功能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