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6月8日,渠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运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四川省瑞峰花炮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通报了四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就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出台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八号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了解读。县应急局、公安局等参会人员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进行了讨论发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照“八号检察建议”的要求,查摆问题、锚定职责,加强部门联动,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重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最后,杜炜副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把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同其他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检察机关要能动履职,变“我管”为“都管”,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察,护航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的检察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