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检查 切实推进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3月1日,达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盛一行深入渠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检查。达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蒋勇,县司法局局长楚勇、副局长熊亮,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肖春陪同。
张盛一行查看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台账,重点检查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档案、矫正方案等资料,并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开展了法制教育。张盛指出: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达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市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政治高度落实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二要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厘清工作情况。司法行政机关要时刻掌握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动态情况,加大排查力度,真正摸清底数,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谨防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三要规范执法,做到尽职尽责。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落实监管教育措施,确保执法程序和日常管理到位,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要及时收监,坚决杜绝虚假保外就医以及“纸面服刑”等现象。
通过此次联合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正规化管理水平,严防辖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