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专刊四】渠县检察院坚持四强化抓好教育整顿学习
按照《渠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抓好各支部集中学习活动,渠县检察院坚持“四个强化”,确保学习扎实开展,真正将队伍教育整顿精神入脑入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支部书记、支委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学习的组织责任,确保学习全覆盖,让每一名干警都能准确领会掌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学习纪律。支部全体干警要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进行补课。
三是强化学习效果。创新学习方式,杜绝“领导念、大家听、一人记”的模式,要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全体参学人员要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有所感、学有所获。
四是强化统筹兼顾。努力解决好工学矛盾,在做好办案和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好学习和业务,每天集中利用1-2小时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坚持学习和业务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