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渠县检察院追逃工作组将携款16万元、潜逃21年的犯罪嫌疑人杨小平在云南昆明市抓获并押回四川渠县。
犯罪嫌疑人杨小平,现更名“杨朝武”,男,渠县人,汉族,高中文化,达川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渠县车站(以下简称“渠县车站”)原出纳员。1995年期间,杨小平挪用公款购买农用车经营亏损。在运输总公司清理渠县车站账务时,杨小平怕事情败露,1996年7月29日利用职务便利提取渠县车站公款16万元后携款潜逃。同年8月16日,渠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杨小平立案侦查,随后上网通缉。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杨小平更名潜逃,侦查机关一直未获得其确切踪迹。2017年1月,渠县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成立专门追逃工作组,对杨小平一案挂牌督办。工作组走访杨小平户籍地派出所、工作单位及其近亲属等,全面核实梳理杨小平个人基本信息,并向杨小平居住地的群众及其家属宣传自首、立功等法律政策规定,敦促、规劝其主动投案自首。在掌握杨小平基本信息和宣传法律政策的同时,工作组通过网络布控、信息研判等现代侦查手段,发现一直活动在云南昆明市的“杨朝武”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杨小平。为了不打草惊蛇,工作组火速赶赴昆明核实“杨朝武”的基本信息,进行综合情报分析研判后,确定“杨朝武”就是杨小平。在昆明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工作组于3月31日16时50分在云南昆明市盘龙区红菱路的出租房屋内将已改名为“杨朝武”的犯罪嫌疑人杨小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