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在外潜逃近18年、涉嫌贪污犯罪的渠县龙凤乡农村合作基金会原会计罗庆理,在其家人陪同下主动向渠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罗庆理,男,渠县人,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已开除党籍),渠县龙凤乡农村合作基金会原会计。因涉嫌贪污,2000年4月13日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罗庆理立案侦查。罗庆理闻讯仓皇出逃,检察机关随即展开网上追逃。
随着全国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2017年1月10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与此同时,针对职务犯罪在逃人员,渠县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成立了专门追逃工作组,加大对在逃人员的规劝和抓捕力度。期间,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罗庆理的亲属进行了10多次谈话,告知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在亲属的劝说下,罗庆理深感东躲西逃,形单只影,不如自己主动自首,让自己和家人解脱轻松。
3月23日,罗庆理通过其家属主动联系渠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要求投案自首。3月24日,罗庆理从新疆库贝勒出发回渠。3月27日上午,罗庆理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渠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当晚,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罗庆理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