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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工作
来源:四川省渠县检察院 时间:2018-06-30 作者:admin 点击:次

我院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工作

“谢谢你们检察院的同志,你们可是我们全家的大恩人啊”。这是2015年11月12日,副检察长董代伟带领控申科干警深入渠县青龙乡山坪村,将1万元司法救助资金交到余平全家属徐大英手中时,徐大英说的话。

2014年5月17日,叶代庭的鸭子被本社的余平全投放的毒药毒死,事后通过村委会调解,但余平全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450元的赔偿义务。同年5月29日,叶代庭的妻子张全珍、女儿叶琼术再次到余平全家索要赔偿款,双方发生抓扯,张全珍、叶琼术均被徐大英打伤,随后叶代庭前去理论,双方继而发生抓扯。在抓扯过程中,余平全的妻子持半片剪刀刺向叶代庭,叶随即抢过剪刀刺向余平全胸部,余平全当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行为人叶代庭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力赔偿,而余平全被杀身亡后,家中只有妻子徐大英务农为生,还有个儿子上大学,没有其他收入。徐大英多次到我院来反映,要求严肃追究叶代庭的责任,并且得到有效赔偿,并以此为由拒不火化余平全遗体,且多次扬言上访。我院控申科干警多次做徐大英的息诉罢访工作,2015年2月叶代庭一审被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同年3月余平全遗体火化,但是徐大英一家人仍未得到任何赔偿。考虑到徐大英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我院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经过严格审查并于2015年11月12日为徐大英送上了1万元的救助款。

我院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深入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把刑事被害人救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建立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推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向前发展。今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7件,累计发放救助金4.5万元。

(根据控申科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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