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县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近日,我院与县司法局成功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保证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实时、同步掌握,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015年,达州市检察院将刑事执行检察局与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要求,为圆满完成市检察院下达的考评任务,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多次与渠县司法局进行沟通和衔接,并于
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后,检察机关可以及时实时查询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解除社区矫正、终止执行、变更执行等情况,弥补了对社区矫正工作不能实现同步动态监督的短板,实现了网上监督和现场实地监督的有效结合,严防脱管、漏管和超期矫正,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据刑执局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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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院办公室、刑事执行检察局;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法委办、人大内司委,本院领导; 发:本院各部门,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