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加强监管场所日常监督力度,建议公安机关对一名有生命危险的涉嫌贩毒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送医治疗,有效避免了一起羁押场所安全事故发生。
5月19日,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在例行巡视、巡查时,发现一涉嫌贩毒在押人员胡某身体异常、皮肤黄染。经了解,犯罪嫌疑人胡某入所前曾患有肝炎史,近期又出现身体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巩膜、皮肤出现黄染、黄疸日益加深等现象。且5月18日,渠县看守所将胡某送渠县疾控中心抽血检查,医生初步诊断为重症肝炎、乙型病毒肝炎,并伴有腹水。得知这一情况后,驻所干警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协同该院法医与看守所共同研究解决方案。鉴于犯罪嫌疑人胡某病情严重,若肝功能损害继续加重将出现肝坏死、肝性脑病、出血、肝功能不全等症状,不及时就医将危及生命,该院立即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送医治疗。
5月20日,渠县公安局采纳了该院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胡某变更强制措施送医治疗,有效避免了一起羁押场所安全事故发生。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正在治疗之中。
(何小静杜炜谭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