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落实“三个规定” 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强化干警及时、准确填报“三个规定”意识,有效促进检察干警依法、公正、廉洁司法。3月以来,渠县人民检察院以省院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为契机,先后开展了各项活动。
3月中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省院《关于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的通知》,为干警发放“三个规定”学习手册,动员全院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细则,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知识竞赛。3月25日,渠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琰对“三个规定”作辅导宣讲。通报渠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情况;观看了全省政法系统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件警示录《越界》并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
为验收宣传整治月活动成果,巩固“三个规定”相关知识,4月3日,本院组织院领导、部门正副职、员额检察官进行“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测试。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主要包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规定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最高检、省检察院相关规章制度中的应知应会知识。帮助干警加深认识,以考促学、以学促行,切实推动干警严以用权、公正司法。
通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下一步,渠县检察院将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执行,在学习宣讲、记录填报、督促落实等重点环节上持续发力,做到“有问必录、准确填录”,切实防止发生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