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司法所工作 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8月18日,渠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幸鑫一行深入辖区司法所,督导检查社区矫正对象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日常管理情况。
在临巴司法所重点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手机定位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时打卡签到、请销假制度的执行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脱漏管现象。实地走访了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其日常生活状况、身体状态和治疗情况,是否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材料,重点强调需要外出就医时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下一步,渠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辖区其他司法所进行走访监督,持续履职尽责,发挥好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监督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有效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